上饶城投中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项目监理招标文件变更
上饶城投中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项目监理
招标文件变更
原招标文件第二节综合说明第一项总则中第二条款:资格条件第(7)条:投标企业近60个月内监理过造价12308.06 万元(达到 80%即为符合)及以上的类似房建工程监理业绩, 监理业绩至少提供两种(含两种)证明材料原件以证明投标人项目监理业绩满足要求,证明材料原件是指:监理合同、中标通知书、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、施工图纸二种证明材料(其中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、竣工图纸资料原件必须提供一种,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):
现变更为:投标企业近60个月内监理过造价在12308.06 万元(达到 80%即为符合)或建筑面积在41057.36 ㎡(达到 80%即为符合)工业厂房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, 监理业绩至少提供两种(含两种)证明材料原件,以证明投标人项目监理业绩满足要求。证明材料原件是指:监理合同、中标通知书、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、施工图纸证明材料(不含文字证明材料)。
注:原招标文件、资审文件所涉及到监理业绩的相关内容均已本招标文件变更为准。
上饶市城投中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
2019年01月23日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